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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6月16日讯(通讯员 王尔)“纳入纳税信用管理时间不满一个评价年度但已满12个月的纳税人可在2023年3月或9月提出纳税信用复评申请,税务机关4月或10月依据其12个月的纳税信用状况,确定其纳税信用评价结果。”6月14日,恰逢全国第16个信用记录关爱日来临之际,湘乡市局纳税人学堂精心制作的《2023年纳税信用新政》课件正在紧锣密鼓的录制,为纳税人缴费人呈上一份诚信纳税“营养餐”。
为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有效提升公众诚信意识,日前,湘乡市税务局组织开展了“信用记录关爱日”主题系列活动。活动期间,该局广泛动员干部职工和纳税人缴费人参与“信用湘潭6.14信用记录关爱日”为期5天的线上知识竞赛答题活动,在办公区党建活动展览厅、市政务中心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关爱信用记录 争做诚信公民”“加强诚信建设 共建诚信社会”等宣传标语,并在办税服务厅设立“信用记录关爱日”活动专窗,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纳税信用政策咨询辅导服务,发放《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等宣传资料。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下一步,湘乡市税务局将持续开展信用宣传,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和纳税人缴费人关注信用建设,为增强社会公众信用意识加码,为湘潭信用品牌建设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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