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板市场的特点分别有什么?
1、上市条件方面,对企业的经营历史和经营规模要求较低。但强调企业的经营活跃性和发展潜力。
2、买方自负原则。创业板要求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经营能力做出自己的判断,坚持买方自给的原则。
3、保荐人制度。对保荐人的职业资格和相关工作经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4、以“披露为本”作为监督方式,对信息披露全面、及时、准确提出了严格要求。
5、以成长型公司为目的,上市条件比主板市场宽松。
一板市场和二板市场的不同在哪?
1、经营寿命比较短,所以没有最低利润要求。
随着市场的发展,投资者的成熟,市场运作(尤其是主板市场的运作)的逐步规范,监管水平的不断提高。创业板市场的上市条件逐步放宽,申请人的成立时间可以少于三年,如果成立时间超过三年。提供最近三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年度报告。如果期限少于三年,提供实际完成会计年度的年度报告。对于研发前景高的企业,没有最低利润要求等。
2、股权规模相对较小。一般总股本2000万就够了。
3、单一主营业务。创业板公司只需经营一项主营业务。
4、必须是全流通市场。
创业板市场虽然不是专门为风险投资退出而设立的。但它是风险投资机构退出原公司以进入新一轮高科技项目投资的重要保障。考虑到风险投资一旦通过股权转让,实现的特殊运动规律。风险投资机构投资企业形成的股权应视为公众持股,相应的创业板没有公众股、国有股、法人股的划分。是一个全流通的市场。
5、对大股东的最低持股比例和出售股份有限制。
高新技术企业在创业板上市的目的是为了解决企业自身的资本扩张和风险投资问题。为了保持公司成长的连续性,创业股东和管理股东在公司上市时持有的股本至少占已发行股本的35%,将创业股东和管理股东的利益与公司发展联系起来。公司新股上市后,这些大股东必须接受放弃部分股份的制度。管理层在公司上市后两年内不得出售其股份。两年期限届满后,连续六个月不得出售超过25%的股份。创业股东方面相关限制期限为一年。公司上市一年后,其名下的股票可以随时出售,出售应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