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合同的订立原则是什么?仓储合同有什么特点?

来源:剧情啦时间:2023-05-11 15:15:12

一、

仓储合同的订立原则是什么

(一)平等的原则

当事人双方法律地位平等是合同订立的基础,是任何合同行为都需要遵循的原则。任何一方采取恃强凌弱、以大欺小或者行政命令的方式订立的合同都是无效合同。任何一方不能采取歧视的方式选择订立合同的对象。

(二)等价有偿的原则

仓储合同是双务合同,合同双方都要承担相应的合同义务,享受相应的合同利益。保管人的利益体现在收取仓储费和劳务费两方面。在仓储过程中保管人的劳动、资源投入的多少,决定了保管人能获得多少报酬。等价有偿的原则也体现在当事人双方合同权利和义务对等上。

(三)自愿与协商一致的原则

生效合同是指当事人完全根据自身的需要和条件,通过广泛的协商,在整体上接受合同的约定时所订的合同。任何采取胁迫、欺诈等手段订立的合同都将是无效的合同。若合同未经协商一致,将来在合同履行中就会发生严重的争议,甚至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四)合法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发生侵犯国家主权、危害环境、超越经营权、侵害所有权等违法行为。合同主体在合同行为中不得有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妨碍人民生活、违背道德的行为。

二、

仓储合同有什么特点

仓储合同与保管合同的区别,如前所述,仓储合同有其法定的特点,所以在签订履行时要注意自己权利义务的内容、起始时间,这决定着承担责任的内容和开始时间,例如合同生效时间二者不同,前者为成立时生效,后者为交付时生效;前者均为有偿,而后者有偿与否则由当事人自行约定。特殊特征:

(一)仓储的货物所有权不发生转移,只是货物的占有权暂时转移,而货物的所有权或其他权利仍属于存货人所有。

(二)仓储保管的对象必须是动产,不动产不能作为仓储合同的保管对象。这也是仓储合同区别于保管合同的显著特征。

(三)仓储合同的保管人,必须具有依法取得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经营资格。

(四)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仓储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这是仓储合同区别于保管合同的又一显著特征。

三、

仓储保管合同格式

仓储保管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保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存货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方和存货方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能量的情况,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共同信守。 第一条 储存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 、货物名

仓储保管合同格式

仓储保管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保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存货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方和存货方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能量的情况,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共同信守。第一条 储存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

(一)货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品种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数 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质 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货物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采用如下表格:

编号包 装 货物名称品种规格数 量质 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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